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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探索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中国社区发展网讯  7月20日,《浙江日报》全文发布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到,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适时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探索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方案》第15项“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指出,“制定实施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见,适时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施,探索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就近托育服务覆盖城镇小区,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推广‘安吉游戏’学前教育课程模式,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9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此前,今年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系统研究部署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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