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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工作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4月1日下午,民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工作座谈会。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制止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不许违规评选评奖等工作部署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一系列职责的规定,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重要方面,是所管理的社会组织的责任主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引领各社会组织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会议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要进一步领会中央精神,确保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坚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国家机关2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按照“六不得一提高”工作要求,在本行业、本系统内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本单位所属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要督促本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坚决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要监督所主管的新闻媒体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造势。二是要坚决整治社会组织涉企乱收费。督促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落实“五个严禁”要求,对现存收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开性开展自查“回头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会员各项收费,为优化营商环境作贡献。三是要坚决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比表彰。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监督管理,做到及时纠偏、重拳惩处、不留死角。坚决制止和纠正本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违规开展的评比、评选、评奖、评优等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禁止借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四是要坚决加强社会组织思想阵地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确保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把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摆在首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绝不让社会组织活动成为错误思想和不良文化传播的渠道和平台。督促本部门管理的社会组织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 

会议强调,要以全面管好用好发展好社会组织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突出党建引领、立足服务大局、促进能力提升、重视风险防范,加大对合法登记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持续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要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用党建引领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二要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积极推动将社会组织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本单位社会组织工作。三要强化管理服务力量配备,切实做好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人为本单位社会组织服务。四要结合部门优势出台帮扶政策,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帮助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五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正能量,在乡村振兴、养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国家战略和公益慈善事业中作出应有贡献。

中央和国家机关86家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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