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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引领 改革牵引 郴州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始终把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以创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紧扣试点要求,破解瓶颈、整合资源、综合施策、狠抓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荣获全国优秀等次,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形成。

建章立制

形成日益完善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为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该市共出台32项养老优惠政策。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全面提高。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将全市80-89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补贴资金提高至80元/人/月,90-99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补贴资金提高至150元/人/月,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提高至600元/人/月。除此之外,特殊困难老年人还可享受100元-300元/人/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各项补贴大幅提高。市民政局联合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出台了《郴州市社会力量举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奖补办法》,对社会力量举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不再区分营利性质,均可享受政府补贴,其中对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提高到5000元/张,改(扩)建提高到2500元/张,运营补贴提高到100元-500元/人/月,民办养老机构接受特困或失独老人的给予600元/人/月的补贴。近两年,郴州市有6家民办养老机构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争取专项资金1.1亿元,逐步形成部门合力。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印发了《郴州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的具体职责、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后的运营管理等,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真正落地。自试点以来,共有57处闲置设施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郴州市家庭照护床位实施办法》,将家庭照护床位纳入养老机构床位统一管理,并享受政府补贴,目前已打造200张家庭照护床位。

因地制宜

打造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

建设社区嵌入式、涵盖上门服务、医养相结合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着重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的刚需,就近解决基本养老问题。目前,共建成北湖区振兴社区、东风路社区、郴电国际小区,苏仙区东岭逸景小区、柿竹园社区,宜章县南京洞社区等264个社区或小区养老服务中心,选择短期、长期托养的人数累计达到7100多人次,选择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达到7600多人次。积极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服务机构打通绿色通道,老年人不出养老院便可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健康服务。全市打造了以北湖区绿泰康养中心、苏仙区华湘医养中心、宜章广慈医养中心等为代表的10家医养结合示范点,解决了“医院不能养老、养老院不能就医”难题。全市搭建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拓展红外线监测、传感器、GPS定位、智能监控等10余项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初步实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网上服务和实体服务相结合的“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新格局,逐步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补齐短板

着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实施提质改造。郴州市启动了乡镇敬老院提质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投入资金2.2亿元,对103所敬老院进行了提质改造。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投入300万元支持敬老院标准化管理创建,打造了资兴市三都敬老院、永兴县金龟示范敬老院,切实提升了敬老院供养服务水平,其中资兴市三都敬老院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加大保障力度。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先后将敬老院特困供养对象日常生活用品购置费用(1000/人/年)、集中供养全失能特困对象照料护理费用(10000元/人/年)、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敬老院运行经费(2000元/人/年)等事项纳入了财政预算。关爱留守老人。建立1.4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标准化改造农村闲置村部、村小、礼堂等场所,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友邻互助”养老服务。同时,采取“一帮一”“一帮多”结对帮扶模式,聘请困难户为护理员,并有效利用志愿者等社会资源,为留守、特困老人等提供日常照料、上门服务。目前,全市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点583个,结对帮扶老人1.4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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