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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十年成就辉煌——专访民政部负责人

近日,《中国社会报》记者、《中国社会组织》杂志记者就中国社会组织十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问题联合采访了民政部负责人,采访全文如下:

问:今年是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十年来,社会组织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习近平主席指出,“民间组织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共建“一带一路”是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倡议,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十年来,“一带一路”倡议落地生根,蓬勃发展,已成为开放包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广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依托该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活动,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世界各国民心相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可以说,中国社会组织通过不断探索和大胆创新,正在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交流合作之路,主要工作和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际性社会组织日益成长为参与主体。国际性社会组织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为宗旨,面向国际会员开展服务,广泛链接全球资源,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我国更加注重国际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共登记国际性社会组织51家;2013年以来,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共登记国际性社会组织24家,占总数的47%。这些组织活跃在民生、经济、文化、科技、体育、能源、医学、旅游等领域,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有生力量,为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全球音乐教育联盟、全球服务贸易联盟等一大批组织的成立,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专业队伍、组织保障和多元平台。这些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聚焦宗旨使命,立足主责主业,以精准、务实、专业的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展现了中国品格、中国风范和中国形象。

二是社会组织服务外交大局成效明显。在配合元首外交方面,相关社会组织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围绕各类重大外交议程,积极谋划民间配套活动,推动本领域国际民间社会形成共识,共同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重大倡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2015年联合国发展峰会上提出的“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推动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全球电力需求”重大倡议,2016年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应运而生。成立以来,该组织话语权、影响力不断提升,凝聚了来自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的1305家会员共同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大力推动能源交流合作,积极对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方面,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作为商协会代表,参加习近平主席出席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五周年工作座谈会,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连续五年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指数研究报告》,提出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组织工作组赴30多个国家开展对接交流,助力重大基建合作项目落地实施。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动为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电力、电信、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大型工程项目的中国企业提供行业服务;建立多个线上平台,促进项目供需对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一带一路 向阳而生》专题片,聚焦公路、铁路、桥梁、港口、民生等领域,展现工程咨询机构服务“一带一路”十年成就,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助力国际传播方面,中国共有103家社会组织(含港澳台)享有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这些组织通过民间渠道主动对外发声,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友成企业家乡村发展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等多家组织通过举办主题边会、参与视频发言、提交书面发言等形式,生动宣介中国发展理念、制度优势和治理成就,有力驳斥了少数国家以人权、自由、宗教、环保等为幌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抹黑污蔑等行为。这些社会组织在国际斗争中堂堂正正发声,助力维护了有利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外部环境。(下转3版)(上接1版)在促进国际科技合作方面,中国航空学会于2021年9月召开第32届国际航空科学大会,这是时隔29年后,国际航空科学大会再次在中国召开。习近平主席高度肯定该学会工作,在向大会致贺信时指出:“航空科技是20世纪以来发展最为迅速、对人类生产、生活影响最大的科技领域之一。当今世界正经历着深刻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航空科技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开展全球的航空科技合作十分必要、大有前途。希望本届大会为促进全球航空科技合作发挥积极的作用,为世界各国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携手58家成员单位,在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战略对接、组织重大科技合作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联合行动,以前瞻的视野、开放的思维、务实的举措努力打造全球科技开放合作新平台。在参与全球治理方面,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气候变化、灾害治理、可持续发展、网络空间治理、数字经济、国际抗疫合作等领域多边活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医院协会等多家社会组织参与六大洲100多个国家的抗疫国际合作,通过组织跨国捐赠、医学交流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打造“健康丝绸之路”,密切了我国与共建国家民众的感情,有力推动了各国人民彼此更友善、更亲近、更认同。“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与超过40个国家的150多个合作伙伴开展共同行动,在凝聚“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共识、开展绿色丝绸之路政策研究、实施“一带一路”绿色示范项目方面积极作为,助力“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浙江省公羊会公益救援促进会、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等先后派出救援队,赴尼泊尔、土耳其等国开展人道主义救援救助,提供紧急疏散、物资援助、生命营救、心理辅导等服务,展现了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和人道主义精神。

三是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断加深。从品牌建设看,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等为代表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品牌组织正在形成,以“深系澜湄”“光明行”等为代表的品牌项目表现亮眼。2019年至今,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和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联合启动的“国际爱心包裹”项目惠及缅甸、尼泊尔、埃塞俄比亚、柬埔寨、老挝、巴基斯坦等14个国家,受益人数超过120多万人次。从海外机构设立看,以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中国社会组织在海外设立代表处,数十年如一日近距离帮扶当地困难群体,通过融入当地、服务当地,收获了良好的口碑和共建国家的认可。从平台建设看,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等枢纽型组织作用凸显,通过举办论坛、开展培训等方式从事多样化服务,联合中外民间组织发起“丝路一家亲”行动,结成“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成为资源统筹、人才培养、项目交流的桥梁纽带。可以说,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社会组织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正在推动从资金“走出去”到项目“走出去”,再到机构“走出去”、理念“走出去”的迭代升级。

问:“一带一路”建设是重大的国家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都是“一带一路”的参与者,在众多参与者中,社会组织有哪些特殊优势?社会组织如何发挥好这些优势?

答:首先,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数据。据《国际组织年鉴(2021-2022)》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全球共有国际组织74250家,其中,非政府间国际组织66425家,占比89.5%。这说明什么呢?这就说明在国际社会,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已成为全球治理体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我再分享一个数据。截至2023年6月,中国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总量达到89.04万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万倍,是改革开放初期的150倍。这说明什么?说明中国社会组织潜力巨大,在正确引导下,作用发挥不可小觑。大家知道,以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中国社会组织,同样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志愿性等天然属性,这些属性也决定了社会组织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有其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我想,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至少应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民间性。社会组织代表民众、承载民意,在国际合作中具有天然的亲和力。要用好这个优势,社会组织就必须坚持面向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推动工作重心更多向基层下沉。“民相亲”越深入细致,“国之交”就越牢固长久。特别是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少数国家加大对我围堵遏制的背景下,社会组织更不能搞自我封闭、自我隔绝,要坚持以诚相待、以情动人,以民间语言、民间方式、民间平台开展对外交往,不断夯实对华友好合作的国际社会民意基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广交朋友、善交朋友的优势,扩大我国在国际社会的“朋友圈”,更好坚持和践行对话而不对抗、拆墙而不筑墙、融合而不脱钩、包容而不排他的外交理念,持续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是公益性。社会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倡导志愿精神,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人类共同福祉为价值追求。因而,在解决全球治理难题、推动“一带一路”“软联通”“心联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更能够着眼人类共同命运和共同利益提出愿景、谋划工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回望过去十年,一方面,“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国际小水电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在国际标准制定方面崭露头角,在环境治理、医疗健康、工程建设、数字经济等领域持续输出中国标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成为“软联通”的新型载体;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组织从参与应急援助开始,逐步将国际公益合作领域拓展到灾后援助、贫困治理、绿色发展、抗疫合作、儿童教育、文化交流等领域,日益成为“心联通”名副其实的主力军和忠诚的实践者。可以说,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社会组织坚守初心使命,弘扬奉献精神、奋斗精神、创造精神,以实际行动行中国之善、扬中华之美,向共建国家传递守正创新的大国气派、立己达人的世界情怀、开放包容的广阔胸襟、重情尚义的崇高品格。

三是联合性。“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社会组织一方面连接政府和企业,一方面集合会员、志愿者、捐赠人和服务对象,在凝聚共识、资源汇聚、统筹协调、联合行动方面具有天然的组织优势。可以说,社会组织能做政府想做而没精力做好的事,能做市场需要做但无人牵头的事,能做企业想做但靠一己之力做不到的事。在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社会组织有能力通过推动各国各界平等协商、沟通协商、集思广益,为“共商”拓宽渠道;有能力通过推动不同国家共同参与、深度对接、优势互补,为“共建”搭建平台;有能力通过不断推动各国人民互联互通、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共享”夯实基础。

总之,中国社会组织一方面要在共建“一带一路”中认清自身优势、找准发力点和切入点,积极开展特色化、品牌化的共建活动;另一方面,还要强化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主动寻求与政府、跨国企业、智库、媒体、专家的合作,通过群策群力、取长补短,更好实现资源互补、渠道共享、生态共建。

问:面向未来,您对中国社会组织更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哪些展望和期待?

答: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社会组织要继续发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光荣传统,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程,与中国迈向世界舞台中心同步,继续书写新的历史篇章。借这个机会,我也希望相关领域社会组织从四个方面继续作出努力:

一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上再下功夫。要提高站位、把准定位,进一步增强服务元首外交、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增强配合国家重要议程开展对外交往的意识和能力,在项目设定、工作谋划中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服务对外工作全局,助力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

二是在提升国际影响力上再下功夫。要用好国际规则,积极争取联合国咨商地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拓展国际合作网络和渠道,不断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是在推动“心联通”上再下功夫。要兼顾需求与可能,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聚焦重点工作,精准投入资源,集中围绕重要方向、主要领域、重点国家、关键群体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要围绕国家重大项目,配套实施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助力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以润物无声、春风化雨的方式,推动民意相牵、民情相融、民心相通,让共建国家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是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上再下功夫。要立足中国国情,进一步总结借鉴全球国际组织治理经验,处理好“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我国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吸引力。要注重人才培养,尽快引入、培养政治上可靠、专业背景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涉外规则的领军人才,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人才引擎。要坚守底线红线,创新党建引领、丰富预警措施,主动查找、积极消除内部隐患,防范化解突发事件和各类涉外合作风险。

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也将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规范登记管理、强化沟通协调、创新服务措施,为中国社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争取更多支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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