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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

近年来,滁州市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基本建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新格局,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是提高标准。2023年7月起,全市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786、757元/人/月;全市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400元、1028元/人/月。上半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45万户11.94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约3.74亿元;共保障特困供养对象2.25万名,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约1亿元、照料护理补贴约2061.84万元;临时救助对象7965名,发放救助金1071.13万元。

二是明确范围。明确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和类别,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有效解决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不低于6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赋予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上半年,全市累计临时救助对象7965名,发放救助金1071.13万元。

三是强化监督。印发《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通过梳理排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坚决纠正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确保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上半年,全市共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6383户10195人;新纳入低保对象2497户3969人;退出特困供养对象968人、新纳入特困供养对象562人。有效发挥社会救助扶危济困作用,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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